我国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基本性质 我国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基本性质: 准确全面地认识我国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的基本性质是处理技术路线选择的基础。我国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的基本性质是: (1)产生量巨大。我国生活垃圾焚烧有机械炉排焚烧炉和流化床焚烧炉两种主流炉型,目前二者的处理能力分别约占我国生活垃圾焚烧总处理能力的2/3和1/3。机械炉排焚烧炉飞灰产生量较小,约为入炉垃圾量的3~5%;流化床焚烧炉飞灰产生量较大,约为入炉垃圾量的10~15%。据此估算,2014年我国生活垃圾焚烧飞灰产生量约400万吨,其中机械炉排焚烧炉飞灰约150万吨,流化床焚烧炉飞灰约250万吨。根据环保部发布的官方统计数据,2014年我国各类危险废物产生总量仅为3634万吨,可见飞灰在我国危险废物管理中的重要性。 (2)富集重金属和二噁英。生活垃圾中焚烧中大部分重金属和二噁英被烟气净化系统截留而富集于飞灰中,因而飞灰是环境中重金属和二噁英的重要“汇”,是明确列入我国《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危险废物,适用于机械炉排焚烧炉飞灰,同样适用于流化床焚烧炉飞灰,不需要再做进一步的鉴别来确定其属性。这一属性必须明确坚持,否则将带来生活垃圾焚烧环境监管和市场竞争中的混乱。 (3)挥发性元素含量高。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的性质随垃圾组分、季节、焚烧条件、烟气净化水平等的变化而产生较大波动,但飞灰的主要化学组分为钙、硅和铝,接近普通硅酸盐水泥,存在作为建筑材料进行资源化利用的一定物质基础。但是,飞灰中氯、硫、钾、钠等挥发性元素含量较高,对其处理和利用影响较大。特别是由于含氯塑料和食盐含量较高的厨余垃圾入炉焚烧,导致我国飞灰的氯元素含量显著高于发达国家,大大增加了飞灰处理与利用的难度。 |